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現職差工應士級資位考試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04月01日

條文關聯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在本考試規則公布前雇用之差工現支薪額
  在廿五元以上,其職稱依照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所列之職務及
  其所屬之資位者,得報應本考試。
  前項所指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職務非列舉者,以報經交通部核備有案者為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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