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學科成績考查及計算方法如左; 一、日常考查:教師依據平時之筆記、口答、練習、測驗、觀察、製作 、蒐集、作業、讀書報告等,予以客觀考查並記錄。 二、定期考查:包括平時試驗與學期試驗兩種,分別於期中、期末兩次 舉行。 三、各科學期成績,以平時成績及學期試驗成績合計之。平時成績包括 日常考查成績與平時試驗成績各佔百分之三十,學期試驗成績佔百 分之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