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59
人,瀏覽人次:
92780033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灣省合作社選舉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02月23日
條文關聯
第十六條
合作社辦理選舉完畢時,其選舉票應由選務人員及監察人員會同加封, 由合作社妥為保存三年,並將當選人姓名及當選票數作成紀錄,呈報主 管機關備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