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中長程計畫,係指中程施政計畫、長程個案計畫及中程個案
  計畫。
  前項各種計畫之定義如下:
  一、中程施政計畫:依據各機關中程施政目標,訂定期程為四年之綜合
      策略計畫。
  二、長程個案計畫:以業務功能別,依據長程施政目標,訂定期程超過
      六年之個案計畫。
  三、中程個案計畫:以業務功能別,依據各機關中程施政計畫,並配合
      長程個案計畫,訂定期程為二年至六年之個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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