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廢棄物清理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09月27日

條文關聯

  高雄市(以下簡稱本市)廢棄物清理法之主管機關為高雄市政府(以下
  簡稱本府),執行機關為本府環境保護局,協助執行機關為本府有關局
  、處暨各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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