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交通處高雄港務局過港隧道管理處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處置課長(由正工程司或副工程司兼任)、主任(由高級業務員兼任
  )、站長(由高級業務員兼任)、副工程司、幫工程司、工務員、稽查
  、課員、站務員、業務工、技術工各若干人,其人數另以預算員額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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