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指派擔任運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動力車運轉及相關工作。 二、乘務員管理考核與運用。 三、行車寄宿舍管理。 四、行車事故調查與處理。 五、行車設備維護管理。 六、運轉副主任襄助運轉主任處理相關運轉業務。 七、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