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終身學習法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10日

條文關聯

各級政府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設立財團法人終身學習基金會,其任務如下
:
一、募集資金、整合終身學習資源。
二、補助辦理各類終身學習活動。
三、辦理國內、外終身學習交流活動。
四、辦理終身學習學術研討會、研習活動。
五、出版終身學習相關書刊。
六、辦理其他相關公益性終身學習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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