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2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十條但書第三款所稱妨害第三人之重大利益,指有害於第三人個人
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其他重大利益。
〔立法理由〕
於「本法第十條」後增加「但書」二字,以統一法條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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