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動議不得討論: (一)權宜問題。 (二)秩序問題。 (三)會議詢問。 (四)散會動議。 (五)休息動議。 (六)擱置動議。 (七)抽出動議。 (八)停止討論動議。 (九)收回動議。 (十)分開動議。 (十一)暫時停止實施議事規則一部之動議。 (十二)討論方式動議。 (十三)表決方式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