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本範例各種禮儀,係參照我國固有禮俗暨現代社會生活狀況訂定之。
覲見元首,升降國旗,國家慶典與祭典及外交、軍事等禮儀,依有關法 令規定辦理;法令所未規定者,準本範例類推行之。
國民遵守傳統禮儀或信仰宗教者,其成年、婚、喪、祭禮等得依固有儀 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