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奠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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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奠在出殯前行之,其儀式如左:
一、奠禮開始。
二、與奠者就位。
三、奏哀樂(不用樂者略)。
四、上香。
五、獻奠品(獻花、獻爵、獻饌)。
六、讀奠文(不用奠文者略)。
七、向遺像或靈位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或跪拜、直系卑親屬家奠時
行跪拜禮)。
八、奏哀樂(不用樂者略)。
九、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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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友奠弔應向遺像或靈位行禮,並向其家屬致唁,團體奠祭得參照前條
所定之儀式辦理。親友行商時,家屬於案側答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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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友之喪,應臨弔展奠,道遠者得函電致唁:奠弔時,應肅穆靜默,不
得製造噪音及妨害鄰里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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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堂宜設在適當處所,應避免妨害交通及觀瞻。靈堂佈置暨參加奠弔位
置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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