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禮儀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0年01月26日

條文關聯

  住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居家環境應保持整潔,廢物不可任意拋棄戶外;公共設施應予愛惜
      維護。
  二、鄰居應和睦相處守望相助,並遵守住戶規則。
  三、當街過道,不曬衣物;屋外停放車輛,不可妨礙交通。
  四、收音機、電唱機、電視機及談笑等,聲音不可過高,以免妨害他人
      作息。
  五、入室應先按鈴或扣門,等候室內回答,然後進入。
  六、不應窺視或竊聽,以尊重他人隱私權。
  七、鄰居遇有凶喪,不可作樂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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