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禮儀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0年01月26日

條文關聯

  握手時應輕重適度,注視對方,面露微笑.並注意左列事項:
  一、與尊長握手.須俟尊長先伸手;男女握手,須俟女士先伸手。
  二、男士戴手套時,應脫下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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