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94
人,瀏覽人次:
82248031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國民禮儀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0年01月26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政府機關、軍事部隊、公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眾集會場所之禮堂、會議 室(廳)懸掛國旗及相關照片,應依政府之規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