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柩至葬所,舉行安葬禮,其儀式如左: 一、安葬禮開始。 二、全體肅立。 三、主奠者就位。 四、奏哀樂(不用樂者略)。 五、上香。 六、獻奠品(獻花、獻爵、獻饌)。 七、讀安葬文(不用安葬文者略)。 八、向靈柩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但直系卑親屬行跪拜禮)。 九、扶靈柩入壙。 十、掩土封壙(火葬者略)。 十一、奏哀樂(不用樂者略)。 十二、禮成。 靈柩安葬畢,親屬奉遺像或靈位歸。 火葬者遺骨宜奉置靈(納)骨堂(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