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工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0年07月14日

條文關聯

  工廠申請加入工業同業公會,應填具入會申請書連同工廠登記證照影本
  兩份,送由該公會提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准其入會,但應由該公會造具
  會員及會員代表名冊連同上開影本各一份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通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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