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控制點對空標誌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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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控制點對空標誌(簡稱空標),應配合航空攝影,於照像前短期內
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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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標形狀,可依地面情況選用十字形、Y字形、或T字形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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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空標之大小,以在航空攝影後,像片上顯示之空標在座標量測儀或
立體測圖儀之目鏡中,能清晰辨認為原則,空標大小如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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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六冊31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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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標顏色須與地面顏色相反,深色土地或綠色草地上儘量舖以白色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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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標設置地點之上空,應有九十度以上之開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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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點空標舖設完成後,須當場填寫空標記錄,繪位置略圖,註明控制
點或三角點之點名點號、空標形狀、大小、材料、顏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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