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調繪,分水稻田、旱田、茶、甘蔗、鳳梨、香蕉、橘橙、木瓜、 荔枝、桃、梅、梨、李、葡萄、檸檬、椰子、木薯、桑、番薯、西瓜、 芒果、瓊麻等、農作物面積在圖面上長寬均達三公分以上者,加註(水 稻田)、(旱田)等字,並加括弧,以示與地名有別。 線畫基本圖上須加繪地類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