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界線調繪,分省(市)、縣(市)、鄉(鎮、市、區)界線等,如 實地無明顯界址或目標,可參照地籍圖、地方政府行政轄區圖、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班圖等項所繪行政界線轉繪之,並會同地方人士到 實地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