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調繪所得之道路河流及各種地物記號,均直接繪在像片上,使清繪人員
  能辨認其正確位置。至地名及註記等文字,可在覆蓋圖紙上標註,編成
  調繪稿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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