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基本圖及數值資料檔機密等級由內政部會同國防部區分之。
  基本圖上含有國防設施資料時,由測製單位擬定機密等級,報請內政部
  洽國防部鑑定之。
  密類基本圖,應按保密規定保管使用,並在圖右上方加印機密等級、機
  密編號。其為機密級以上者應加印紅色圖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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