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基本圖須專人保管,列入移交、不得複製,非經國防部同意,不得攜出
  國外。
  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因業務需要,得委託發圖機關縮放比例尺。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