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攝影飛機須具備左列主要性能: 一、震動微小,能保持穩定之航行。 二、視界廣闊,駕駛員及導航員便於觀察前方、側方及下方(地面)。 三、飛機底部可安裝照像機及觀察鏡之窗口。 四、機艙內部能容納照像機,及至少可供駕駛員、導航員、照像員各一 人之操作空間。 五、富耐航力,航行高度須能適合照像之要求。航行速度須不使底片影 片發生模糊,許可之影像模糊,依照像機及立體測圖儀之性能而定 ,以小於0.0二公厘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