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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條
垂直角觀測,採用對向觀測為原則,每測站應觀測二測回,垂直角記簿 記至秒止。同日同站各方向之指標差,不得超過二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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