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空中三角測量,除須隨時注意工作人員作業程序、工作方法、儀器操作
  及保養情況外,並對測量成果作一通盤之檢查。其檢查重點如左:
  一、抽查像片上選刺之空中三角點,目標應明顯,位置應符合製圖要求
      。
  二、用立體鏡或轉點儀抽查,相鄰底片上轉刺之地面控制點及空中三角
      點,不同底片上共同點之點位應完全一致。
  三、地面控制點及空中三角點之點號編排,應有統一之系統,各點點號
      不得重複。
  四、抽查所測各點座標應無錯誤或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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