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經紀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月25日

條文關聯

經紀業應隨時參酌計畫執行狀況,檢討所定計畫是否合宜,必要時應予以
修正。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