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外國人申請外僑居留證者,其居留證有效期間依其居留原因定之。 但最長不得逾一年: 一、經教育主管機關核准,在我國立(備)案之各級學校、國語文中心 就學,或在學術、教育機關研究,指導或教學之人員。 二、經教育或其他有關主管機關核准,在我國立(備) 案之各級學校選修或技藝單位學習之人員。 三、其他居留需要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