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外國人入出國境及居留停留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2月01日

條文關聯

  外國人在機場、港口出境時,應填繳出境登記表,連同護證,經查驗相
  符加蓋出境驗訖戳記後,始得出境。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