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聯合國憲章
時間: 中華民國054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本憲章之修正案經大會會員國三分二之表決,並由聯合國會員國之三分
  二,包括安全理事會、全體常任理事國,各依其憲法程序批准後,並於
  聯合國所有會員國發生效力。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