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聯合國憲章
時間: 中華民國054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程序
  大會每年應舉行常會,並於必要時,舉行特別會議。特別會議應由秘書
  長經安全理事會或聯合國會員國過半數之請求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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