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會員國而非為安全理事會之理事國,或非聯合國會員國之國家, 如於安全理事會考慮中之爭端為當事國者,應被邀參加關於該項爭端之 討論,但無投票權。安全理事會應規定其所認為公平之條件,以便非聯 合國會員國之國家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