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聯合國憲章
時間: 中華民國054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安全理事會得調查任何爭端或可能引起國際摩擦或惹起爭端之任何情勢
  ,以斷定該項爭端或情勢之繼續存在是否足以危及國際和平與安全之維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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