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時間: 中華民國071年12月10日

條文關聯

  為了防止、減少和控制海洋環境污染或盡量減少其影響的目的,發展中
  國家應在下列事項上取得各國組織的優惠待遇:
  (a) 有關款項和技術援助的分配;和
  (b) 對各該組織專門服務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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