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時間: 中華民國071年12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部份和第十三部份所指的主管國際組織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便直
  接或在彼此密切合作中,確保本部份規定的它們的職務和責任得到有效
  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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