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66
人,瀏覽人次:
87825551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時間:
中華民國071年12月10日
條文關聯
第三百一十五條(修正案的簽字、批准、加入和有效文本)
一、本公約的修正案一旦通過,應自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在紐約聯合 國總部對各締約國開放簽字,除非修正案本身另有決定。 二、第三百零六、第三百零七和第三百二十條適用於本公約的所有修正 案。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