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第五十三條的限制下並在不妨害第五十條的情形下,按照第二部 份第三節的規定,所有國家的船舶均享有通過群島水域的無害通過 權。 二、如為保護國家安全所必要,群島國可在對外國船舶之間在形式上或 事實上不加歧視的條件下,暫時停止外國船舶在其群島水域特定區 域內的無害通過。這種停止僅應在正式公佈後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