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聯合國大會於西元1979年12月18日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並於1981年9月3日正式生效。本總統茲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程序,予以 批准,並以中華民國政府名義,接受該公約。為此備具加入書,由本總統 署名,鈐蓋國璽,以昭信守。 中華民國總統 陳 ○○ (親簽) 外交部 部長 黃 ○○ (親簽)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元月 日於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