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11月05日

條文關聯

  烏坵地區為適應實際需要,由金門縣政府管轄,設鄉公所,有關該地區
  戰地政務事項,由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委託烏坵守備區指揮部負責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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