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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6日
條文關聯
第九條
菸酒事業為遵守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關於告知義務之規定,應採取下列方 式: 一、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是否符合免告知當事人之事由 。 二、依據資料蒐集之情況,採取適當之告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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