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社區大學發展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

條文關聯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社區大學績效優良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
獎勵;其獎勵條件與方式、審查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
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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