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社區大學發展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

條文關聯

為鼓勵社區大學於偏遠地區辦理教學,各級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獎勵
及補助社區大學,營造偏遠地區在地學習環境,增加學習機會;非偏遠地
區,亦應考量區域特性及需求,協助其發展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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