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依教育部 97 年 11 月 11 日台秘企字第 0970224540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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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標
強化本處與民眾交流,聽取並瞭解民眾對本處行政措施及服務之建設
性意見,作為本處施政之參考,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及施政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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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執行單位
本處各單位及全體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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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動方法
(一)設置電子民意信箱
於網頁設置「首長信箱」及「為民服務信箱」,提供民眾反映各
類意見。
(二)廣設民眾意見箱
於服務台及大忠門、大孝門兩側崗哨亭等處設置民眾意見箱,供
民眾投遞意見書,瞭解其反映意見或感受。
(三)辦理民意調查
本處各組室依業務需求,辦理民眾滿意度調查,了解民眾的看法
與意見。另年度辦理民眾對本處整體滿意度調查,作為本處業務
執行及改進服務措施之參考。
(四)成立諮詢委員會
本處為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針對重大事務或專題成立諮詢委員
會,以聆聽專家學者、相關團體代表的意見與聲音,提升決策品
質,強化機關未來的發展前景。
(五)蒐集輿情及民意代表反映
多元蒐集媒體報導資訊,及民意代表意見,適時召開輿情處理會
議,並即時回應。
(六)加強媒體交流
主動提供活動資訊及新聞稿,並配合大型活動辦理記者會,以宣
傳各項施政計畫及行政措施。
(七)與民間社團對話
各單位視業務需要,辦理業務宣導會、說明會、公聽會、研討會
等活動,邀請專家學者或有關民間團體進行溝通對話,聽取建言
,作為業務改進參考。
(八)舉辦座談會
依業務推展需求,審慎規劃與學術單位、有關民間團體等舉辦諮
詢座談會、技術交流會議或教育宣導會等,以利民眾參與決策。
(九)走動式服務徵詢民意
透過走動式管理,在園區主動向民眾請教及瞭解其建議,即時回
應作為業務改進之參考。
(十)參與社區或地方性敦親睦鄰活動
隨時與鄰近機關學校、里長、民眾保持互動,參加社區地方性活
動,深入溝通交流,採納建設性意見,列入業務改進之參考。
(十一)多元建言管道及宣導
除現場、電話、書函、傳真、網路等方式供各界建言外,並於
網頁或文宣品及活動場合加強宣導,便利各方廣為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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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配合措施
(一)廣邀民眾參與各項活動
透過辦理親子教育活動、民俗節慶或展覽活動,社會教育研討活
動,廣邀民眾參與,使民眾瞭解本處業務及發展願景,俾提供建
言。
(二)辦理相關研習與訓練
透過辦理各式研習、演講或訓練,強化同仁掌握民意、緊急應變
之能力及行政態度之提升,予以適當回應,確實提供民眾參與決
策之機會。
(三)加強宣導與推行
透過處務會報、臨時會議等宣導推行「傾聽人民聲音」相關要務
。
(四)修訂相關行政規章
適時檢討行政規章及措施,以民意為依歸,充分反映民眾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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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考與獎懲
(一)各單位推動「傾聽人民聲音」情形及成果,納入年度為民服務工
作考核,併同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填報辦理情形表,並定期追
蹤管考。
(二)各單位人員執行成效得依本處職員獎懲要點辦理獎懲,並列入年
度考績(成)之重要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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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費
本計畫所需經費,在本處年度預算經費項下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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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預期效益
(一)廣納民意,爭取民眾認同。
(二)蒐集民意,掌握顧客需求。
(三)即時回應民意,贏取民眾信任。
(四)聆聽專業建議,提升決策品質。
(五)宣導施政績效,增進顧客忠誠度。
(六)建立溝通機制,有效提升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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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計畫未盡事宜,依行政院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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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計畫經核定後執行,必要時得視實際需要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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