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1日

條文關聯

學校辦理推廣教育應妥適規劃課程,並應組成推廣教育審查小組,審查每
學年度各班次開班計畫;審查通過後,除境外教學開班計畫依第十二條第
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應報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外,其餘國內辦理之開
班計畫及審查紀錄,應留校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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