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科學校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8日

條文關聯

專科學校教師之聘任,分為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三種;其聘任應本公平
、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
專科學校教師之初聘,並應於傳播媒體或學術刊物公告徵聘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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