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學校設置夜間部之程序如下: 一、國立:由教育部核定。 二、直轄市立:由直轄市政府核定。 三、縣(市)立:由縣(市)政府核定。 四、私立:在直轄市所在地者,由直轄市政府核定;在直轄市以外者,由 教育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