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條文關聯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開設或採融入式之職業試探、生涯輔導課程,提供學
生職業試探機會,建立正確之職業價值觀。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課程綱要,應納入職業認識與探索相關內容;高級
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應安排學生至相關產業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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