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10
人,瀏覽人次:
82266124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1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應依務實致用原則,採筆試、作業、口試、實作 、報告或其他方式辦理學習評量。實施職場教育及訓練課程者,學校應與 合作機構共同進行學習成績評量。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