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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24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八條(個別化教育計畫)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 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 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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