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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6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八條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相關經費由學校負擔,並應為所有參加校外教學 活動之師生及隨隊人員辦理旅遊平安保險。活動期間應指派醫護人員隨 行,並準備急救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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